来源: 攸县法院微信号 更新时间: 2022-04-16 点击:1512
9人明知产品中掺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成分,但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仍然铤而走险、进行违法销售,最终难以逃过法律的制裁。4月11日,攸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文某辉等9人为谋取利益,在产品无合格证、来源不明且明知其中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情况下,仍选择购进并销售,导致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损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9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法官有话说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认真查看食品中的添加剂是否合法,对于购买到的不安全食品可以通过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并通过法律手段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注意学法懂法用法,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做人做事,否则既损害他人利益,也会对自己的利益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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