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将胡了2

来源: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9-02-18 点击:1549

发布单位: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19-01-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晋粮安字〔2019〕1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 :

为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两决定一意见”、2018年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和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机制保障,不断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技术支撑手段,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加快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圆满完成各项粮食标准质量重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机制保障

(一)夯实保障制度基础

1、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一是依照《山西省粮食局关于推进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和部门职责,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逐步构建起层层分工负责、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全面落实“一规定两守则”。组织开展了2018年春秋两季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三是完善库存监管机制。组织开展省级储备粮油储存状况报备工作,审核汇编了《山西省省级储备粮油储存情况表》。修订了“一目录三手册”内容,新建了《省级储备粮管理制度规定名录》,完善了《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流程图》,修订了《省级储备粮出入库通知书》内容,使各项工作不断趋于制度化和规范化。

2、为强化超标粮食安全治理,推进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我局起草了《山西省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省法制办审查建议,待国家层面正式出台《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后,我局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

(二)推进保障体制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为切实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省、市粮食局均成立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要求,明确处(科)室职责,落实分级管理体制,全省粮食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管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2、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增加经费投入。2018年省、市、县三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经费增加221.2万元,切实保障了各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我局争取到国家“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中央投资18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700万元,对全省17个省、市、县质检机构进行了提升和建设。

(三)建立污染粮食管控机制

为贯彻落实好《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我局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推进我省粮食重金属、真菌毒素污染处置工作机制建立。近年来,我们相继印发了《山西省省级储备粮油出入库操作规范》、《山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责任清单》和《山西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粮食出入库检验工作的通知》,启用了省级储备粮油出入库检验检斤一式六联单,明确粮食出入库主要食品安全检验项目,实行索证验收,建立质量档案,积极督促指导粮食购销企业及政策性粮食储备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了储备粮管理责任意识,确保数量充足、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二、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能力

(一)建设广覆盖的检验监测网络

强化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一是我省省、市两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全部建立,均列入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体系并挂牌。二是以“优质粮食工程”的实施为契机,全面推进我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按照场地、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标准,编制了《山西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两次组织召开了质检体系建设项目专家论证会,落实了县级质检机构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等事项,确保我省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1、严把粮食入库和出库质量关。要求粮油仓储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检验制度,建立质量安全档案。从2016年起我们对轮换入库的省级储备粮,在质量、品质指标检测的基础上,增加对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两项卫生检验指标进行检测。

2、强化检验技术培训。(1)积极参加国家级检验机构比对考核。山西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派员参加了2018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办的粮食常规检验技术现场培训和比对考核工作,比对考核均为“满意”结果。(2)开展省级粮食检验技术培训工作。一是为了提高粮食检验人员业务技能,各市粮食质检站及省、市级储备库派检验人员多人次到山西粮食质量监测中心跟班培训学习。 二是围绕储粮安全,组织开展了4期初级粮油仓储保管员和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培训鉴定286人;抽调6人参加了全国粮食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选拔2名人员参加了全国粮油保管员高级技师和粮油质量检验员高级培训。三是根据国家局的部署,组织安排了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初赛,为参加明年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拔参赛选手。

(三)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有关精神,我们及时组织各市粮食质检机构按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基础信息采集与填报工作。各质检机构已指定一位熟悉计算机操作和网络信息填报的同志作为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填报工作,并积极与技术支持联系,确保机构信息填报准确、真实。

三、加强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测监管

(一)扎实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品质测报和质量会检工作

根据国家要求,我局向各市及有关单位印发了《山西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及质量会检有关工作的通知》(晋粮储字〔2018〕71号)。对2018年收获小麦、玉米、大豆进行了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国家会检工作。安排全省抽检样品总量593份,其中:小麦175份,玉米408份,大豆10份(省级监测样品数量为国家计划的2-4倍),监测范围覆盖了全省粮食主产县。监测内容为质量指标、品质指标、重金属含量、真菌毒素含量和农药残留等项目。从检测结果看,小麦安全风险监测指标合格率达95.5%、玉米和大豆合格率达97%以上。各项工作完成后,按要求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了专题报告,将有关情况呈报了省政府,并抄送省食品安全相关部门。

(二)认真开展粮食库存质量检查

1、对全省库存粮食质量安全进行抽查。组织抽查各种性质粮食样品370份,其中国家安排样品101份,我省自行抽查样品269份,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抽查任务。将多元市场主体库存粮食纳入监测范围。制定扦样、检验方案,扦样库点全部随机选取,统一编号,实行扦样、分样、封样全程录像。检验项目设置合理,既符合国家要求又能体现我省实际。及时将超标样品反馈有关单位和相关市粮食部门,提出整改要求,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2、加强库存粮食储存品质监测。组织开展了省级储备粮油春秋两季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监测工作。6月底和12月底,全省承储企业按要求全部完成春秋两季监测工作,并进行逐级报备。从监测结果看,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所储存的省级储备粮油质量良好,品质宜存。

(三)开展政策性成品粮油质量安全监测监管

一是做好“放心粮油”示范工程抽检工作,委托山西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对全省“放心粮油”流通区域内大米、小麦粉和食用植物油等主要粮油品种的重点质量安全指标和卫生指标进行了抽查检验;二是做好“中国好粮油”“山西好粮油”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对获评好粮油称号的粮油产品进行全面抽检,确保品质符合国家及省好粮油产品标准;三是开展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库存核查,明确核查内容和核查步骤,对市级应急成品粮数量、质量、制度、储存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核查,从核查结果看,全省应急成品粮实际库存1亿斤,应急小包装油实际库存2472万斤,全部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四)拓展监测服务范围

一是加强对市场化收购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在2018年度全省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抽查活动中,将多元市场主体库存粮食纳入监测范围,抽查库存粮食比例和企业覆盖面不断扩大,代表性显著增强。二是积极为各类粮食经营主体提供代质检服务。我省各级粮食质检机构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优势作用,与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签订委托检验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2018年全省粮食质检机构共承担社会、企业委托检验样品817份。

四、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一)开展粮油标准化工作

1、完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一是成立山西省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8年2月向社会公开征集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5月获得省质监局正式批复,确定编号为SXS/TC10。2018年7月正式成立。山西省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省粮油领域标准化工作。二是组建山西小米专家技术委员会。2018年2月成立山西小米专家技术委员会,目前已完成《山西小米》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2、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一是按照标准化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山西省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了地方标准评审工作会议。由种植、加工、储存和检验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依据评审程序和相关要求,对2018年申报的《“山西小米”生产技术规范》等9项地方标准进行了立项可行性评审。同时对1项地方标准《山西好粮油生产质量控制规范》(草稿)进行了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二是由太原市粮食局和太原市质监局推进,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组织,编写了《气膜球形仓小麦低温储藏技术报告》,为今后制定标准和操作规范、低成本有机储粮技术推广应用打下坚实基础。三是组织标委会委员参与了1项国家标准《玉米》的制定工作,参加了国家标准《大豆》《粮食安全储存水分》《粮食监测仪器设备和方法的标准适用性验证工作规范》等的意见征集工作。

3、做好标准化工作调研。一是围绕粮食行业发展方向和山西省粮食产业链条当中现行标准使用现状、存在问题及不同环节的差异化需求,我局以实地调研和问卷调研的形式,对全省11个市86家企业开展了粮食标准化调研,发放调研问卷268份,采纳有效调研问卷70份,覆盖省、市、县三级粮食行政部门、检验机构和重点企业。形成《山西省粮食标准化工作调研报告》,上报国家局。二是由我局和省粮油科研所组成的《山西传统主食对面粉质量的调查与标准制定》课题组,对全省11个市的部分主食和杂粮加工企业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山西省主食及杂粮制品标准执行情况调研报告》,发表在《晋粮经济》(2018年第一期)上,并作为山西省优秀调研成果上报国家局(晋粮办函〔2018〕35号)。

(二)做好宣贯培训

1、认真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8]8号)精神,依托太原市粮食局于7月27日上午在太原市政府正门外举办了粮食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现场宣传活动,活动扩大了粮食安全重要性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极大地提高了社会认知度。

2、举办2018年全国粮食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举办了“山西好粮油”“山西小米”精品展、首届全国小米评鉴会等活动。张务锋局长、陈永奇副省长出席活动并讲话,28个省粮食局、9家省直单位参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得到了省政府和国家局领导的高度认可。

3、为贯彻学习新的《标准化法》和有关粮油标准,满足我省基层粮食储备库和粮油检验机构对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粮油质量快检技术的实用需求,9月26日-28日在太原举办了为期3天的粮油新标准宣贯暨快检技术应用培训。将标准的宣贯与技术交流、研讨、产品展示有机地结合起来,探索出了一套标准宣贯的新思路。该培训有100余人参加。

五、加强信息采集,及时报送粮食质量安全信息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山西省粮食质量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办法(试行)》。粮食质量安全信息主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对于不宜公开的重要信息或涉密信息,按照规定通过保密渠道以纸质文件报送。全年共报送质量安全信息18份。

六、受到表彰或表扬情况

我省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和太原市粮食质量监督检测站派出3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国家粮食库存跨省交叉执法检查,均受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报表扬;我省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派人参加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办的粮食常规检验技术现场培训和比对考核工作,获得“满意”档次。

七、2019年工作思路

(一)着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继续全力推进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组织做好2019年项目计划的实施。

(二)加大力度开展收获粮食安全风险监测

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品质测报和国家会检等工作,并逐步扩大我省监测覆盖面。

(三)夯实粮食质量安全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粮食行业“一规定两守则”,做好春秋两季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继续与省局直属单位签订《2019年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防控工作;消除监管盲区,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附件:1.2018年粮食标准质量相关统计表

表1-1 2018年粮食检验机构情况统计表

表1-2 2018年粮食检验机构人员统计表

表1-3 2018年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人员统计表

表1-4 2018年粮食检验机构设施设备统计表

表1-5 2018年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设施设备统计表

表1-6 2018年粮食检验机构检测样品统计表

表1-7 2018年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检测样品统计表

表1-8 2018年粮食检验机构专项样品检测统计表

表1-9 2018年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专项样品检测统计表

表1-10 2014~2018年全省粮食检验机构整合情况统计表

表1-11 2018年全省挂牌机构工作情况统计表

表1-12 2017年“优质粮食工程”质检体系建设机构明细表

表1-13全省参与标准制修订情况统计表

2.2018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3.2018年粮食标准质量工作典型单位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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