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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4-28 点击:2629

发布单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4-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闽市监〔2019〕10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2019年全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2019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辖区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指导督促所辖县(市、区)局开展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各县级局要根据省局工作要点、市局工作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食品经营日常监管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4日

2019年全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9年是全省统一市场监管机构后的开局之年,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国家总局及全省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四个最严",持续加强安全监管,持续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持续提升安全水平。主要任务是:突出五个重点,落实两个创建,开展两个专项,强化四项措施。

一、突出五个重点

(一)持续推进食品流通"一品一码"工作

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类别品种(2018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工作的通知》(闽市监〔2019〕39号)要求,全力推进食品流通环节"一品一码"工作。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指导各地督促重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完善管理软件,配齐追溯设备设施,落实进出口查验、进货数据读取、交易数据上传等"一品一码"主体责任;督促食品批发经营者和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按照规定上传追溯数据。

二是强化部门协调。与农业农村、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加强协作,统一时间进度,统一工作要求,加强信息互通,加强工作配合,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一品一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组织各地根据实施进度安排,分阶段、分对象,对纳入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批发经营者和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进行全覆盖培训,并持续跟踪指导。

四是加大检查力度。部署各地根据推进工作安排,针对性加强相关食品经营者检查,特别加大重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批发经营者、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的检查,通过抓两头、促中间,层层倒逼,以点联线,以线铺面,纵向打通追溯链条,横向增加覆盖面。

五是严格督导考核。继续按月通报工作进展,不定期组织开展市场随机抽查,了解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同时,将各设区市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

(二)承接好食盐流通安全监管工作

做好监管职能的移交,监管档案、监管资料的交接,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理清监管职责、监管措施、监管要求,确保食盐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平稳过渡、顺利实施、有效落实。

(三)持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按照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和省局工作部署,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落实食品销售环节防控责任,严防染疫猪肉流入市场。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主体和食品销售经营者严格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入场销售,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无"两章两证"的猪肉。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商场超市、集中交易市场等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生猪"点对点、批批检"调运监管制度落实到位。排查发现来自疫区和可能染疫猪肉的,应当立即封存,通报动物防疫主管部门采样检测非洲猪瘟,并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四)持续加强校园及周边销售食品的监督管理

校园食品关注度高,敏感性强,根据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持续将校园食品作为监管重点,对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实施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冷加工糕点、冷冻饮品的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五毛食品"等重点食品的感官性状、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抽检监测。

(五)持续推动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明确细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督促销售者严格索票索证、进货查验,督促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合规。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产销对接模式加强源头治理控制,确保批发市场对入场销售者的建档率达到100%,查验率达到要求。

二、开展两个专项

(一)食品流通安全风险排查整治

风险排查整治是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最有效措施之一,要围绕防范风险、排查风险、治理风险、化解风险,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风险排查整治。

一是重点食品。主要三类:一是可能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水发产品、血制品等食品;二是禁止经营食品,包括织纹螺,非经批准的野生食用菌、河豚等;三是牛羊肉及其副产品,以及蟹、虾、禽蛋、豇豆、散装花生油等抽检监测问题率相对较高食品。

二是重点问题。主要是销售未经批准的新食品原料,篡改食品标签,农药兽药超标,销售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

三是重点时段。主要是野生食用菌、织纹螺上市,以及春节、元旦、中秋等重要节假日。

(二)农村食品安全整治

国家将连续三年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各地要在2018年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按照国家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大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行为查处,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三无"、"山寨"、劣质等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三、落实两个创建

(一)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根据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行动计划责任分解表,2019年食品流通共涉及17项任务。要继续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间进度,定期评估工作进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影响工作的重点难点,推动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继续统筹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扩大创建数量,提升创建水平,发挥示范超市引领作用,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强化四项措施

(一)进一步改革经营许可。跟踪、了解、收集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改革实施情况,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深化改革措施,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进一步简政便民。同时,深入研究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涉及的重大问题,以包容审慎为原则,加强对新业态的调查研究,适时研究解决新业态许可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制定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查规范,合理设置检查要点,提升监督检查的规范性、针对性、有效性。结合国家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基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导。

(三)进一步加强专项监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专项监测建议,配合风险监测组织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配合做好问题样品的调查处理。

(四)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针对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特点,开展监管能力培训与考核,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能力水平。

2019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总要求,围绕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工作大局,主动适应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强化全程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着力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推进我省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一、加强基础建设,压紧压实日常监督管理责任

(一)持续深化许可制度改革。主动适应市场监管体制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在国家总局修订《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的基础上,适时对我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餐饮部分进行修订和完善;以审慎包容的原则,加强对新业态的调查研究,按照国家总局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电子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导各地进一步简化许可事项,缩短许可时限;全面推行《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加强与乡镇(街道)政府的协作配合,推动小餐饮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鼓励小餐饮集中经营,统一管理。

(二)切实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以量化分级管理、风险分级管理、信用等级管理为抓手,有效运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监管方式,坚持把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防控风险作为监管工作的常态,切实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托幼机构)等各类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把好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洗消等风险防控关。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档升级行动,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率及从业人员健康持证率达95%以上。

(三)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我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和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严格履行食品安全自查自评法定职责,切实强化从业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废弃物处理等过程管控。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内部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四)有效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落实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办法》,不断健全完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相关制度机制,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和协同配合,有效落实属地保障责任,强化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单位资格审核、事前检查、食谱审定、驻点监督、抽样检验或快速检验等重点环节监管,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万无一失的标准,扎实做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省两会、海峡论坛、中国国际投资贸洽会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五)强化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指导各地会同教育部门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把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作为监管重点,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围绕春秋季开学及中高考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进一步推动学校(幼儿园)食堂和供餐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努力推动学校(幼儿园)食堂和供餐单位"明厨亮灶"全覆盖,确保国家总局提出的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目标的实现。

(六)推进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落实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经营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强化农村"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对农村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农村"流动厨师"管理培训、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登记和分级指导等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支持鼓励发展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公司和农村家宴中心建设。

(七)加强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按照我省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景区(点)经营者负管理责任、食品经营者负主体责任"的旅游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指导各地切实加强旅游景区(点)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适时开展旅游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八)加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各地采取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和抽检等多种措施,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加强线上线下融合监管。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达到100%。组织开展全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重点查处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网络餐饮服务资质审查不严、公示信息不全面不真实、超核准范围经营、加工制作场所不符合要求、经营行为和配送行为不规范等违法规行为。

三、创新监管方式,推动餐饮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九)大力推进"明厨亮灶"提档升级。按照我省《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大"明厨亮灶"建设推进力度,全面推动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提质扩面、提档升级,年底前再创100家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实现各地创建"明厨亮灶"数量在原有占比的基础上再提高十个百分点以上的目标,努力打造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升级版。

(十)深化拓展示范创建成果。结合食品安全放心省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对经考评验收确认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巩固提升示范创建成果。持续深入开展2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逐步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餐饮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引领带动餐饮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十一)规范提升"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关于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类别品种(2018版)>的通告》要求,继续在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特定餐饮服务单位推行"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特定餐饮服务单位履行查验追溯凭证义务,通过倒逼上游供应商,最终实现餐饮环节追溯主体和追溯品种的全覆盖。

四、推进社会共治,营造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十二)完善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网格。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综治平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网格员在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宣传教育等方面贴近基层、熟悉民情的优势,打通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推进基层餐饮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将监管触角延伸至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努力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有效途径。

(十三)强化部门配合与协作。加强教育、文旅、民政、住建、高速公路、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信息通报、资源共享、隐患排查、联合执法等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凝聚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协同监管能力。协同民政部门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摸清监管底数,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老年人饮食安全。

(十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等工作。支持行业协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业规范化建设,推动餐饮服务企业引进4D、6T和六常法等先进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模式,促进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提升监管效能,树立专业化监管队伍形象

(十五)加强餐饮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围绕基层监管能力提升,适时举办全省系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骨干培训班。指导各地落实分级培训制度,积极采取集中培训、实地练兵、交流研讨和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培训。

(十六)重视抓好餐饮监管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持续深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思想防线和道德底线,大力推进监管队伍深究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坚决把"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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